出于上述原因,可以想见,此时此刻看到她出现在我床前,我真是大吃一惊。话说我常常在她家里做客,她对我的习惯了如指掌,清楚地知道早上没喝早茶我是不会见客的。她明明知道这种时候我正需要独自一人好生休息,却偏硬闯进来,我不禁想,这可谈不上礼貌之道。
再说,她有什么理由跑到伦敦来?我心里犯琢磨。一位尽职尽责的女主人,出门七个星期,谁也想不到她才到家第二天就又马不停蹄地奔出家门。我认为,她应该待在家里,照料丈夫,吩咐厨子,喂喂猫、逗逗狗,总而言之,就是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。我的睡眼还非常惺忪,但仍然努力在眼皮的黏合度可允许的条件下,向她投去严厉而责备的一瞥。
她似乎没领会。
“快起来,伯弟,你这笨蛋!”她大嚷,声音从我的双眉间穿透后脑勺而过。
要说达丽姑妈有什么缺点,那就是她总把对话人当作狩猎场半英里外的骑马猎手。这无疑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毛病,以前在乡下,要是有一天没能去追赶哪只倒霉狐狸,那对她来说就是浪费了大好时光。
我又向她投去严厉而责备的那什么,这下她终于懂了。可惜,产生的效果是她开始进行人身攻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