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里,不是两扇朱扉吗?
红得像樱桃一样,
扉内还露着编贝底屏风。
这里又不知安了什么陷阱!
啊!莫非是绮甸之乐园?
还是美底家宅,爱底祭坛?
呸!不是,都不是哦!
是死魔盘踞着的一座迷宫!
闻一多留美时,曾在芝加哥艺术学院习画,这首诗既云“题画”,可以想见画中的爱神不外是维纳斯之类。作者从爱神的眼眸、眉毛、鼻子,一直写到红唇和皓齿,强调的是爱的恐怖和危险,诗意失之于露,诗风则趋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颓废。意象的结构散漫而不调和。已经说鼻子是茔墓,却又猜皓齿之内是乐园;而嘴唇既是“两扇朱扉”,却又“红得像樱桃”,门扉和樱桃,一大一小,是难以联想在一起的。意象颇为欧化,但因爱神原本来自西方,倒无多大关系。只是“美底家宅,爱底祭坛”,很像home of beauty, altar of love的直译,颇为生硬。西方语文里抽象名词的所有格,中译最难讨好,因此这样的“移植”最为不智。文字方面,浅白而且散文化。第三段已经说红唇是“那里”,却又说皓齿之内是“这里”,远近的关系可谓倒置。末段第三行用“呸”字开始,未免太粗浊了。至于爱情一定要用死亡的形象来表现,而又表现得这么重拙,也是一种病态。试将此诗和郑愁予的《如雾起时》作一比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