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”(《荀子·礼论》)。自然,他把祭祀说成是尽“人道”,而非“鬼事”(《荀子·礼论》),便是维护伦常秩序的坦诚告白。于是,上面的言论,也就形成后来“天、地、君、亲、师”的牌位,成为宗法社会祭礼的主要内容,以表达忠臣孝子对君亲的“志意思慕之情”(《荀子·礼论》)。
我们再来看看史观中荀子“法后王”的思想。作为以儒家自居的荀子,为何与孟子“法先王”提出了相反的命题呢?其实,细读他的《非相》、《不苟》、《王制》,无非是说,高谈太古者太遥远渺茫,无稽可考;而他说的“后王”,所指的周文、武而言,与孟子所说的“先王”却是一个,也就是说,荀、孟的“后王”与“先王”,有重合之处,只不过排除了炎黄及尧、舜、禹这些较远的“王”罢了。说到底,他的“后王”所建立的纲常伦理社会, 自然比已排除的“先王”要完整得多、牢固得多。荀子推崇的正是“后王”逐步完善与强化的三纲五常罢了。
这自然有他的积极意义。
所以,我们可以说,荀子的“明于天人之分”论,正是标志着伦理史观最后摆脱自然史观而独立的转折。这是荀子最重要的贡献,历史观借他之口而完成了自身的转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