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朝又有一种监御史,是中央政府派他出去监郡的。汉朝省去这个官,由丞相派史出去“刺郡”。武帝时,把天下分做十三部,十二部各置刺史,一部属司隶校尉。——以六条督察所部(一、强宗豪右,田宅逾制,以强凌弱,以众暴寡。二、二千石不奉诏书,遵承典制,背公向私,侵渔百姓,聚敛为奸。三、二千石不恤疑赦,风厉杀人,怒则任刑,喜则任赏,烦扰刻暴,剥戮黎民,为百姓所嫉,山崩石裂,妖详讹言。四、二千石选署不平,苟阿所爱,蔽贤宠顽。五、二千石子弟,怙恃荣势,请托所监。六、二千石远公下比,阿附豪强,通行货赂,割损正令)。出于六条以外的,便不问;往来巡行,并无一定的治所。后汉以后,权渐重而位亦渐尊。然而还不过是中央政府派出去的督察之官。这时候的郡,什么事情都和中央政府直接。所以秦汉时代,实在是个“两级制”。到灵帝中平五年(公元188年),因各处纷纷盗起,列郡不能镇压,改刺史为州牧;简九卿等官,出去充任,于是其权大重;而中央政府,又不久解纽,诸州牧各自据土,纷纷占据地盘,就俨然变做三级制了。
爵分二十级:(一)公士,(二)上造,(三)簪袅,(四)不更,(五)大夫,(六)官大夫,(七)公大夫,(八)公乘,(九)五大夫,(十)左庶长,(十一)右庶长,(十二)左更,(十三)中更,(十四)右更,(十五)少上造,(十六)大上造,(十七)驷车庶长,(十八)大庶长,(十九)关内侯,(二十)彻侯(后来因避汉武帝的讳,改为通侯),也都是秦制用以赏有“功”、“劳”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