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罗斯说,“当时美英两国的很多企业,其三分之一企业利润来源于金融性投资”,正是这种缺乏监管的“市场基础资本主义”潮流,导致政府放松监管、无限制地使用金融创新工具,促使金融泡沫在三十年时间里无限膨胀,最终爆发了所有人“有生之年经历的最猛烈的金融危机”。
上面提到的索罗斯促成在前苏联乃至全球建立“开放社会”,是索罗斯的一大“人生目标”,这当然是从政治角度而言的了,本书后面会经常提到这个概念。那么,什么是索罗斯心目中的“开放社会”呢?
他在1998年出版的《开放社会》一书中认为:开放社会是指没有人能够垄断事实,人人可以拥有不同见解和利益;因此,需要有某些机构出面保障人人和平生活在一起的权利。广义地说,开放社会的特征是有一个民主选举的政府,凡事依靠法律来裁决,属于多种多样和朝气蓬勃的文明社会,并且尊重少数派和少数人意见。
索罗斯认为,凡是人类设计的制度总会存在着缺陷,所以在开放社会中,科学技术的进步、社会和政治安全的改进、文化与生活质量的提高,前景无比广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