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对于这种提出好的创意的员工的评价体系是至关重要的。但是,对于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满意,工作的年限(工龄)和工作经验,擅长不擅长,都会因为各种不同发生各种相应的变化。同时,每个人的思考方法都是差异各自,柔软灵活的评价方法在此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我认为没有必要将工作内容进行刻板的分工。你是创造型人才你就做创造性工作,你是实践型人才你就专门做业务工作。这种区分是不对的。举个例子,在小林制药(日本大型医药公司)里面,集团的所有职员都可以对产品和公司提供建设性的创意。就有新的产品源自普通员工的灵感一闪。
当然了,有的工作要求一个人单独作业。我们也无法预言创意会在什么节骨眼上突然在我们的头脑出现。只要有探索奥秘的好奇心,即便是不同的行业,我们也会产生有趣的好点子。如果能够跨越各种行业、职种的藩篱,建设专门的组织召集各种提案,我们距离蓝海战略的实现又近了一步。
即便是从事简单工作的兼职人员而言,也应该给予他们得以发挥创造力的工作机会。这种情况下,综合评价和报酬体系,应该通过考核其业务成绩和报酬来予以体现。如果提出了好的创意,将这一部分以特别奖金的形式支付,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