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一四年,也就是民国三年,日本和德国在青岛开战。会长吕海寰亲自带队,组织救援队奔赴胶东战场。当时吕海寰提出,救援队要统一着装,定为着黄色制服,系红十字袖章,悬救护记章。
不过因为青岛大战一触即发,订货不及,沈敦和便指示曹主任,让他在胶东就地采购。曹渡游说当地布商和成衣商捐助了一批物资,作为回报,给他们授予了红十字会籍。这些富商随后打着红会旗号,利用慈善物资可享受铁路打折的优惠,发运自家货物。
内务部认为红会有滥发会证、滥用特权之嫌。曹主任满腹委屈,这件事确有不合规之处,奈何事情催得急呀。还是沈敦和站出来解释,才算没有起诉曹渡。没想到很快沈敦和也被迫离职,新副会长上任之后,曹渡到底没保住这份工作,只好以“健康原因”体面离职。
幸亏曹主任投资眼光精准,早早在法租界环龙路上买了一栋渔阳里的两层小楼,索性当起了寓公。
“哼,其实做院务主任有什么意思,管账管得一包气。反正沈会长也不在了,我不高兴给他们做,就在家里弄弄孩子。你看,我楼上自住,楼下出租,光吃吃租金也蛮好。等我老了,这房子就留给有善——哦,这是我儿子大名,一辈子都不愁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