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节 科举
一 绪言
清代科举以国家情形复杂,故科名也较明代复杂。我们可别为三类:第一为特科,第二为常科,第三为翻译科。特科如山林隐逸科、博学鸿词科及经济特科,大半在网罗明末遗老以消灭他们恢复故国的思想所特设的。此类不限一定的程式,亦没有定期,举行的次数也很少。翻译科意在提倡满洲、蒙古文字,借以保存他们的国俗,这是满洲统治阶级所特有的,其程式确与常科同,但只限于特别情形。清代科举所最重要而最普通的,仍是常科一类。此类又分文科、武科两种,所以表示文武并重。[3]但在事实上还是右文左武,也是积习使然,到末了武科更属无用,所以取消时较文科为早。兹先叙常科,后叙翻译科,特科从略。
二 常科之手续
江南贡院
贡院是清代举行乡试、会试的场所。图为江南贡院。
清代常科手续差不多与明代完全相同。考试时也是分三步:第一曰乡试,举行于顺天府及各直省;第二曰会试,举行于京师;第三曰殿试,举行于天子殿廷。三年举行一次,举行的年月,应试者的资格,及奖给中式的学位,与明代初无二样。殿试放榜以后,还是有朝考考选庶吉士及入馆读书,也是一样。不过有两点与明代不同的:(1)明代乡试有“充场儒生”一例,清代则非儒学生员不能应试。(2)国子监的贡、监生在明代地位较高,可以直接应会试,但在清朝只能与生员一律应乡试了而后应会试。